補貼標準。 (1)交流充電樁補貼標準最高不超過200元/千瓦; (2)直流充電樁補貼標準最高不超過500元/千瓦; (3)居民小區內統建統營的充電設施建設補貼在實際補貼標準基礎上上浮10%,如同時具備有序充電功能再上浮5%。
安徽省宣城市發改委發布《宣城市中心城區新能源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專項規劃(2022-2030年》公示稿。規劃中提出,到2030年,宣城市新增集中式充(換)電站28座,結合城市各類停車場建設公共充電樁8645個,設置專用充電樁1077個;結合新建住宅項目和小區改造新增私人乘用車充電樁數量不低于2.6萬個。
至2025年,新建高速公路服務區同步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充電設施安裝條件的停車位不低于停車位總數的20%,推動具備條件的既有高速公路服務區充電設施逐步提升至停車位總數的20%以上。具備條件的普通國省干線公路服務站充電基礎設施全覆蓋,具備條件的農村公路沿線實現充電基礎設施有效覆蓋。
市發展改革委匯總各地區上報的材料后委托第三方機構,對各項目的設施建設、投資完成及實際運行等情況進行現場查勘,對建設手續等相關資料進行評審,形成評審報告。市發展改革委根據評審報告制定了《大連市 2022 年度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補貼分配方案》,于2022年10月10-14日在市發展改革委官方網站進行了公示,公示期間未收到異議。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進一步提升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服務保障能力的實施意見》(發改能源規〔2022〕53號)等文件精神,進一步推動吉林省電動汽車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科學、合理、有序發展,加強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管理,助力吉林省電動汽車推廣應用。吉林省能源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了《吉林省電動汽車充換電基礎設施發展規劃(2021-2025年)》,并修訂完善了《吉林省電動汽車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管理暫行辦法(修訂版)》?,F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